一、物質要素。古色古香的家具制作材料是什么,這是家具制作的基礎,材料決定了家具的檔次、使用壽命、材料所體現的藝術文化。例如紅木類家具給人以穩重、耐久、豐滿、剛柔、舒暢的觸覺,以及視角的藝術感染力,顯示了一種珍貴、值得收藏的情調。例如櫟木、核桃木、榆木、椿槐給人以中硬度、堅實、柔和、舒展的藝術情操。亦如楊柳柳木,松木給人一種簡潔、輕巧、自然的觀感,涂飾后賦予棗紅,同樣是古代家具制作的選材范圍。物料因素還包括木材的干燥程度。
二、造型要素。構成元素的實質是藝術設計。至于「做舊」,仿古家具風格的「元素符號」包括許多方面,各種家具形狀、高低窄材料、尺寸要求、各個零件的尺寸規格、各部分的技術質量、各種工具(機械)運用與制作條件、各個雕刻題材、不同形狀、不同尺寸、不同尺寸的規格規格、各部分的技術質量、各種工具(機械)運用與制作條件、各個雕刻題材、各個歷史時期、線形的裝飾變化等。
三、規范要素。家俱隨著建筑的發展,由席地而坐逐漸演變到高桌高椅,逐漸變得舒適美觀,高低適中。它與建筑內部面積的狹小以及工業技術經驗價值的不定性俗成。例如翹頭案,有4尺半、5尺、9尺、丈一等多種長度。因此家具是服務于室內裝修和使用,規格要素和審美有關。
四、模塊構成。模組即模數。指椅、桌面的形狀;門、屜的形狀;裝板、檔位大小、頂帽、牙板尺寸及裝飾線形等變化。這種與造型應密切相關,如“平門不用,方門不致”,柜門的高低窄必須基本符合受力狀態和人們的審美觀念,即長方矩形。
五、精度要素。主要包括配料精度、零件精度、榫卯精度、合縫精度、粘合精度、裝配精度、凈面精度、光潔度、漆包漿等。
六、文化因素。古代家具的文化元素大致可分為兩個方面。室內家具裝飾文化;將家具放置在室內位置,形成高雅和諧的古家具審美文化環境。其次,家具的雕刻紋飾文化。這種現象多見于清代家具,一個圖案可能是一個故事,一個圖案可能是一種延續或漸變的藝術表現;有些紋飾可能是一代歷史淵源的點綴,所以明式家具被稱為木結構藝術家具,它們屬于雕塑文化家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