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巴巴的反壟斷調查到底是樹大招風還是另有歧義?
12月24日央視新聞消息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,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“二選一”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。次日人民日報再評阿里巴巴集團,互聯網行業從來不是、也不應該成為反壟斷的法外之地。當前,世界各國正在不約而同完善規制,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,就是為了保證行業競爭的有效性,有力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小編不是什么行業資深人士,不太了解更深層次的大道理,只是知道當一家企業強大到動動手指頭就會影響到民生的時候,國家必須出來干預。企業永遠是時代的產物,而一個國家的市場經濟安全也是企業得以生存發展的重要基礎。
曾經的阿里巴巴從最難的時候發展而來,他的成功誰也不會否認,包括國家,我們慶幸而自豪中國有這樣強大的企業,現如今國家介入干預,反壟斷調查也并不是在否認阿里巴巴的成功,更加不是在限制他的發展,只是希望互聯網這個環境可以更加公平一點,更加均衡一點。對于阿里巴巴來說,盡早的干預并非什么壞事。
的確,螞蟻金服被叫停上市,阿里巴巴市值大幅度降低,損失慘重,但是損失再大,企業還在,基數還在,未來恢復發展,步入正軌只不過是時間問題,而那時候將更加規范化和利國利民。
很多時候就是這樣,福兮禍所依,禍兮福所倚,是福是禍,要到最后才能知道。換句話說,即使阿里巴巴目前市值大跌,國家介入調查,但依然還是中國互聯網的巨頭企業,即使在如此境遇的阿里巴巴,他的地位依然無人能夠撼動。
所以目前所謂的損失只是對于普民大眾來說,的確很大,對于阿里巴巴來說,借此從根本上來個大換血,規范制度,何嘗不可。
小編不禁想問,此舉行為,僅僅是針對阿里巴巴嗎,有沒有想過殺雞儆猴,殺一儆百的可能呢?
說起“二選一”,多少互聯網企業或多或少都有這樣行為,但不可能同一時間大幅度整治,但是又不能任其為之,以巨頭阿里巴巴為契機,殺一儆百也不是不可能。
作為互聯網企業應該遵守哪些行業規則及道德底線:
1、用戶數據方面:互聯網公司不得強制性采集用戶數據,例如個人信息、地理位置等等隱私數據。互聯網企業每次使用用戶數據,需征得用戶同意,同時數據必須存儲在本地,互聯網企業不能將數據上傳企業服務器。
2、產品權限方面:互聯公司不得強制要求用戶授權相關權限,不授權就無法使用該產品。例如通訊錄權限、相機權限、LBS權限等等。如提供相應的功能權限,僅限臨時性使用,不得竊取權限范圍內相關信息及內容。
3、違規推送消息:互聯網企業不得強制性推送產品及商業信息,用戶有權關閉相應的推送功能及權限。例如廣告信息。
4、違法監聽行為:互聯網企業不得監聽用戶在產品上的內容及行為,并收集分析用戶行為,形成產品用戶畫像。根據不同的用戶畫像,推廣不同的信息,尤其是在商品價格上不能差異化對待。
無論是某團的殺熟行為,還是某打車軟件的隨意調整抽成行為,都應該好好反思可曾觸碰過什么法律法規的底線。小編在網上收集三點,如何自判是否有壟斷嫌疑:
一、市場占用率
互聯網企業所在的行業是否具有壟斷性市場占有率,通過強大的市場占有率隨意調控市場環境及價格。
例如某某外賣公司,借助于市場占有率,任意調控傭金提成。將原本已經受到疫情影響的企業,進一步的拖入深淵。
二、渠道控制率
互聯網公司所在行業是否在上游渠道及下游渠道形成控制,通過投資+并購的方式獨占上下游渠道,從而形式生態閉環,控制市場及用戶。
例如未來社區團購行業,未來有沒有可能上下游形成控制后,原本1元錢的蔬菜有可能漲到5元錢,消費者還面臨不得不買的困境。
三、行業覆蓋率
互聯網公司在市場上是否橫跨多個行業及領域,多數互聯網公司都是平臺經濟,借助于龐大的用戶基數及資本,橫跨多個領域。
但是對于橫跨領域都采取簡單粗暴的抄襲或并購,只是借助了利用某一個產品形成的市場知名度和占有率去強行擴張N多行業市場,極大了影響了行業的創新及發展,創新性中小企業得不到有效的保護。
所以說,與其站在旁邊看戲,胡亂猜測此次阿里巴巴的反壟斷調查將如何發展,不如先行自我整頓,規范自我,遵紀守法。你們覺得呢?